為強化企業家協會集體領導,增強企業家協會領導班子的責任感,使其切實參與到企業家協會的實際領導工作中來,特根據我會情況制定了會長輪席值班制度。決定本制度從2017年1月份開始執行。
一、會長輪席值班制度基本要求
(一)為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值班會長由本會正式會員自薦報名,經會長辦公會審核、研究確定值班人選。
(二)值班會長名單和排序確定和公布后,不得隨意更改;如遇到長時間出差、出國等客觀原因不在本市并確實無法值班的,需提前一周向秘書處提出書面請假,由秘書長確定替班會長。
(三)每月12日召開會長辦公會(全體輪值班會長參加),由值班會長匯報當月工作情況,與下月值班會長進行工作交接。
(四)值班會長以不坐班方式值班,但值班當月的值班會長至少到協會值班會長辦公室現場辦公四次以上。當月值班記錄完整,值班總結及時報送秘書處。
二、值班會長基本職責
(一)在會長領導下,負責處理本會日常工作,掌握本會工作動態。
(二)主持當月本會召開的會議。
(三)代表本會參加上級召開的各種會議以及對外交流活動。
(四) 負責審批秘書處工作計劃、報告,指導檢查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五)當月負責出資或籌資安排一次會員活動,內容可靈活多樣、形式不限(遇節慶或重大活動,內容及形式由會長辦公會集體討論決定);當月發展優質會員不低于兩家;當月不少于為兩家會員企業對接業務。不得接受會員企業吃請,不給會員企業添麻煩。
(六)當月根據工作需要可建議召開會長辦公會,提出其他工作意見和建議。
(七)負責協調處理本會其它應急工作事項。
三、以上制度的解釋權由本會會長辦公會。